厚九泓又低声跟朝慕云说:“这是招提寺的武僧,叫嘉善。”
朝慕云看了厚九泓一眼,这人功课倒做的不错。
厚九泓提防:“你这眼神什么意思?质疑我?”
朝慕云摇头:“只是遗憾自己没有你认识人的机会,不然——我可与人闲聊,了解了解对方的脾气秉性。”
厚九泓嗤了一声:“那有什么用?还不是跟案子没关系。”
朝慕云走的慢,话说的也慢条斯理:“谁说无关?”
每一桩命案背后,呈现的都是凶手的行为准则,凶手的思考逻辑,凶手的脾气偏好,只要认真观察案件呈现,足够了解嫌疑人,捉住凶手,就不难。
厚九泓看着病秧子虚浮脚步,再看他过于笃定自信的脸,有种奇妙的割裂感,他为什么会信这样一个人?就因为这双眼睛是他见过最清澈,最干净的?
刀口舔血多年,他第一次对自己看人的眼光有了质疑。
朝慕云却觉得厚九泓足够聪明,心理学上有个名词叫共生效应,你得学会借助别人的大脑,才能让自己的路更顺,厚九泓清楚的知道自己在破案一道无任何建树,又有小动物般的直觉,潜意识分析过,和他一起同行有利可借,才有了‘同盟’产生。
他是在心机诱胁,对方也在配合。
眼下此刻就是朝慕云自己想要的效果,之前所有行为话术也不过是四个字——老鹰效应,发光要趁早,让别人知道你能行,你厉害,你就有了足够的发挥空间。
一切,都刚刚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