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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院长无语凝噎,皱眉许久后轻声宽慰道:“徒儿你……其实可以当为师已经死了。”
“我不!我对老师的感情,比天还高比地还厚,就算老师你死了,我就要守着亡师之坟尽孝!”
“知书啊,外面的世界很广阔,有着各种各样的新奇事物,比如一捏尖耸猫耳就发出可爱叫声的猫耳娘,道德败坏喜欢肆意勾引祸害男人的美貌狐狸精,以及比青云镇怡香院要广阔丰富万倍的……”
“老师!您说得对!男儿需志在四方,不可贪图一世安逸,唯有经历重重磨难与修行,方可窥得最高层次的剑道!徒儿现在、立刻、马上!就提剑出门磨砺自己!”
如此,才终于送走这逆徒。
迎来了难得的清静日子。
若非身为自己贴心小棉袄的小徒弟姜达礼,可能遭遇了危及性命的凶险。
自己又无法随意出手。
老院长觉得起码等上几百年,再将这上天派来摧残自己的天命之子大徒弟,叫回来继续祸害折磨自己。
没错!
在老院长看来,自家这握上剑柄便展露无敌资质的大徒弟。
定是冥冥中天意所孕,应劫而生的天命之子!
当年那场覆灭整个仙界的大战过后。
自己侥幸存活苟延残喘,来到这僻远青云镇。
心念忽有所感,在此开创天玄书院定居。
原以为一切皆是随心而为。
可当捡到被父母抛弃荒野的男婴,后为他取名为李知书,
十二岁那年,偶然见证了握住剑柄的他,那无法用常理去解释的无敌剑意后。
终于恍然大悟。
原来,一切皆是冥冥中天意安排!
李知书,便是自己所要等待的,能够对抗天地大劫的那位天命之子!
至于后面收的小徒弟姜达礼。
在老院长心里,则是属于上天垂青自己,送来的一件贴心小棉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