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陆云。
左手刀,右手剑,单枪匹马闯入一百多人的包围中,拼着前胸后背肩膀以及脖颈总共挨了十三刀,才把这三百斤的胖子从鬼门关抢了回来。
从那以后,江湖上再无周庸,只有磨盘山二当家。
至于那陈劲,也有一番故事。
一年前,黑风寨劫了知府送往长安城的十万雪花纹银,知府白良知大怒。
通州府军,驻军,衙役捕快,总共两千三百。
携军弩三百六,火油投射车十三。
将这黑风寨包裹了个密不透风。
陈劲奉命死守前山门,为黑风寨的兄弟们撤退争取时间。
然而,自己却是被活捉。
白良知将他吊在通州府衙门口,日鞭三百,逼陆云现身。
所有人都以为陆云会做缩头乌龟。
但他没有。
他同样是单枪匹马,一手刀,一手剑,就这么赴了白良知的约。
那一战,他杀官兵三百六。
一路从通州府的南门杀到了府衙大门,然后亲手救下了垂死的陈劲,又拼着右臂被砍断了筋脉,左腿中了三箭,从此留下瘸腿的残疾。
这才是,硬生生的将陈劲带出了通州城。
从此,陈劲也躬身敬陆云。
马首是瞻!
黑风寨三人一心,彻底威震通州黑白两道。
“确实不错。”
此刻,陆云双手负在身后,眯着的眼睛里是闪烁的灯火,以及那一张张畅快淋漓的脸庞。
却找不到属于他自己的表情。
沉默了许久,他叹了口气,低声道,
“只不过,我觉的还远远不够。”
“我不想永远窝在这磨盘山里,我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。”
“我还想……”
他的话音顿了一下,然后,将右手举起来,对着夜空翻转。
声音继续冷冽,
“尝尝那种,只手翻苍穹的感觉。”
“哈哈,大当家不仅义薄云天,还是个胸襟万丈之人,周庸跟着你,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。”
“我陈劲庸庸碌碌一生,能够在垂暮之年遇到大当家这种人物,也是祖坟冒青烟了。”
“我二人愿誓死跟随大当家,把我黑风寨带出通州,在江湖上扬名立万。”
周庸和陈劲听明白了陆云的意思,目光里闪烁出炙热。
然后,齐齐的跪在了地上。
陆云的本事,他们是相信的。
而陆云这份忠义品质,他们更是相信的。
后者绝对不会做那种卸磨杀驴的背信弃义之事。
所以,他们早就决定这辈子都跟着陆云,也铁定了心为他卖命。
“哎……”
陆云轻轻的叹了口气,转过身子,一边真诚的将二人搀扶起来,一边道,
“有二位做我肱骨心腹,也确实是我陆云之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