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微微一笑,背着手走向他说:“你今天不是也一个人?”
反应过来的鄂顺突然颔首一笑,举手投足之间都是风度与优雅:“要不是我们如今都身负着国仇家恨,你我二人就这这月色,喝酒赋诗,舞乐吹篪,当真是人世间的一桩美事啊。”
他侧首看了看我身后的月亮,眼底里有着一种文人独有的忧郁和浪漫。
“鄂公子说笑了,在下既不会赋诗,也通乐理,更加不会跳舞,我啊只喜欢刀剑斧钺!”
我应着他的目光,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,故意破坏着他的美好憧憬,想着自己这般的煞风景、伤风化的发言,必然能让他赶紧把该干的事情干了,我好回营睡觉。
只见那鄂顺突然如鬼影一般,闪到了我的身后,霎时间,一个冰冷的铁器已经抵在了我的喉咙上,“你喜欢刀剑?哪种刀剑?这种吗?”
南鄂的短兵器天下闻名,倒下的鬼魂数,且往往出鞘了就要见血,尽管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大家都明白。但是在南鄂人的有着令人闻风丧胆一门功夫,叫塔莲鬼步,转瞬之间可以位移到敌人身后,快的诡异。
普天之下,除开西岐贵族百步穿杨的箭术,没有任何一种武功招式,能快得过南鄂人的短刀匕首。
我顿时感觉脖子上的肉在接触到那短刀的瞬间,已经被割开,但他显然还是手下留情了的,仅仅只是刮伤了一下,并没有什么大碍。
我冷哼了一声,强装镇定的答道:“公子今日约我前来,应该不是只想拉着我赏月的吧?”
没有听到我向他求饶这人似乎颇有不满,他将一个小陶罐塞到了我的怀里,我打开罐瓶一看,里面约莫有半个幺指尖大小肉色虫子,在不停的蠕动。
“这个蛊鱼水欢。”
鄂顺解释道。
“这个怎么种,直接喂给商王吃掉?”
我低头研究着那蛊虫,觉得它的隐蔽性极好,就这么小小的一只,悄悄放在商王的肉食中,哄他吃下去应该没有什么难事。
鄂顺却站在原地不说话了,冰冷的眼神里,又透露出一瞬间的怜悯和不忍,但这微妙的眼神极短暂,仅仅是我意抬头看见他的那一瞬。
等我再去窥探那双眼时,他立即又换回了那作为伯侯质子的尊贵骄矜与冷漠疏离。
“不止是让他吃下,你可知他为何叫鱼水欢?”
我茫然的摇了摇头。
“鱼水欢,顾名思义就是因男女欢好行露水之事,而结成的蛊,所以说,要想这蛊真的起作用,要想那商王唯命是从,你就得同他欢好生情。”
那一瞬间我真的是如遭雷劈,恨不得将这什么劳什子鱼水欢,直接扔在地上砸死。
但是,死了这一条也没用,因为他们还会制作第二条、第三条、第一万条。南人擅用蛊毒,只要他们愿意,他们可以做数条鱼水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