纹身男乍一听到杨逍口出狂言,还以为自己听错了。一看三个人从裂缝里钻出来,为首的却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,顿时不禁冷笑起来。
“臭小子,你是网络游戏打多了,脑子坏了么?送爷爷投胎,你怕是不知道爷爷的外号就叫活阎王吧。别弄死了,我一会儿还要问话。”
说罢,他那喇叭往车上一丢,给了身边的小弟一个眼色,自己就开始点烟。
顿时,身旁的小弟立刻举起棍棒砍刀,满脸带着病态的兴奋朝着杨逍三人就冲了过去。
作为维持生活的基本技能,这种打人砍人的业务,他们很精通。
争先恐后,混混们一看杨逍只有三个人,自己这边力量处于绝对的优势,这种恃强凌弱的好机会,当然要奋勇争先的好好表现,不仅没有任何风险,还能够趁机发泄一通连日来在这个鬼地方找人的苦闷。
只是,很快,他们脸上的兴奋和狞笑,就变成了惊恐。
杨逍一马当先,竟然率先冲入他们的包围圈中。只见他微微一抖衣袖,一道金丝瞬间激射而出。
炽热的阳光下这道仿佛随风而起的金丝,折射出些许炫目的光华。
快得让人完全没有反应,金丝在混混之间闪电般的穿梭而过,在半空中留下刹那光影。
下一秒,只听到无数鲜血喷涌的声音陡然响起。剧痛迅速将他们从刚才的震惊中,拉回现实。
“啊,我的手!”
“我,我在流血!”
“救命!救命!我手没了!”
“魔鬼,他是魔鬼!我们要死了,我们都要死在这里!”
十几个人,眨眼间,便被杨逍放倒。满地都是鲜血和断手,一时场面异常血腥而恐怖。
站在这群倒霉蛋中间,杨逍的脚踩在干燥而松脆的沙砾之上,面色没有丝毫波澜。这种货色的小卡拉米,无论多少,对他来说都没有任何威胁。
一步一步走向已经呆住的纹身男,这小子,烟刚拿出来,都还没点着。
刚才还在鬼哭狼嚎的混混们,全都被吓破胆,这才发现杨逍刚才可没和他们开玩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