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到陆明之电话后,牧阳收拾了一番,带上后背包,骑上摩托车,风驰电掣一般赶往金宝镇。
一路上,牧阳用手机给夏雪发送了一条留言,告诉她自己提前赶往慕云市的事情。
告诉她他把大门的钥匙,放在窗台上的一块石砖下面,如果她和卢胜兰在工地上洗澡不方便的话,可以来他家里烧水洗澡。
后院石屋子里一口缸里,有他酿的醉美人酒,想喝自己动手。
昨天他收了一只蓝狐,名叫闪电,如果它找她要酒喝的话,就给它半碗。
牧阳赶到金宝镇上,来到车站附近,将摩托车寄存了,没过一会子,陆明之的车子就到了。
是牧阳先看到陆明之的,她车子刚停下,他就小跑了过去,向她招了招手,笑道:“明之姐,又辛苦你了!”
“不辛苦,能够为你服务,那是我的荣幸啊!”陆明之笑靥如花地道。
牧阳在她身边的副驾驶室里坐了下来。陆明之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问:“小阳,是不是我送给你的那两套休闲服,你不喜欢穿啊?”
她的言外之意,你怎么又穿起这一身土里巴叽的衣服呢?
要知道现在这年头,不论在哪里,都讲究以貌取人,穿得太土,很容易被人看不起。
牧阳哪里不知道她话中的意思啊,他淡淡一笑,道:“我已经习惯了穿这种衣服,感觉很接地气!”
上辈子里,论他到哪里,夏梦都会把他的衣服料理得好好的,那都是专门为他定制的世界名品衣服,以显示他的不凡。
可是,那又怎样呢?
临了,却连自己所建的庄园都保不住,留存在庄园里的东西,被别人拿出来拍卖,自己还得掏钱去买。
二世为人,牧阳早将这些虚华的一面,看淡了。
陆明之听他这么一说,呵呵一笑道:“你说的也不,真要仔细看的话,在我的眼里,你倒土得帅气,让人感觉特别的亲切!”
“哈哈……明之姐,你这说的是真心话?”牧阳笑道。
陆明之笑着说道:“苍天可鉴,我陆明之所说的完全是发自肺腑的声音。要不要我再发个毒誓?”
“还是算了吧,你可是陆氏集团的美女总裁,真要是发毒誓,我可真的承受不了!”牧阳开玩笑地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