琼华记得她多年前曾溜去军营过。虽然军营中打打杀杀聊的很,但楚袖每日都去。她看到楚袖素净的银甲,手中沾血的刀,一面可怜楚袖出身卑贱活得辛苦,一面又好奇军营中是否真的会有人喜欢这样的她。
北大营中可都是纯血的仙族子弟呢。即使楚袖已经恢复女儿身,但真的会有人喜欢一只手中染血的半魔吗?
如她所料,北大营中将士对她和对楚袖是不一样的。她在那些年轻将士眼中看到了爱慕、小心翼翼。
而对楚袖,则要么在她冷若寒霜的训斥下战战兢兢,要么像对兄弟一样同她推杯换盏。
如果不是混血带来的强大战力,应该没有人会想同半魔之体做朋友吧?难怪楚袖总是大大咧咧假小子一样,不会有人把她当成娇弱的仙子,她就只能像哥们儿一样同他们相处。
那之后琼华没再去过军营,对楚袖也宽和亲近许多。楚袖高高束起的马尾,利落的男装,同人插科打诨时雌雄莫辨的爽朗都令她安心,她甚至像对男子一样对她撒娇,即使看到楚袖眸底的厌恶也毫不在意,因为正常的楚袖就是这样的。
一柄剑再冰冷,都不会弑主的。
也许是这个原因,当楚袖平静地、轻声细语地走向她时,琼华反而才真正感受到了恐惧战栗。楚袖真的有可能杀了她。
“我总是太讲道理,太按规矩来了。”楚袖蹲在她面前感叹,“总想问一问为什么。别人伤了我,总想问别人为什么,我想伤别人,又要问自己为什么....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呢?”
一缕似藤似虫的影子从她指尖游出,带着冰冷寒意爬上琼华脸颊,不慌不忙从耳道没入身体。琼华惊恐之下又要尖叫,楚袖轻轻打了个响指,就没有声音了。
“有一点你说的没,我确实挺可怜的。你看人间那些富商,一个个都精打细算地冠冕堂皇,反倒是吃不饱的穷人最怕人家说他吝啬。”
就像她一样。
越怕被人抛弃,越在乎别人的喜欢,就越要装大度、装道义,所有委屈都视而不见,好像只要自己足够好了,就会被人坚定地选择一样。
“所以谢谢你提醒,这次我准备对自己好些了。”她勾了勾手指,那缕藤蛊就扼住了琼华的喉咙,再勾一勾,藤蛊就在女子剧烈窒息中继续向下游走。
“这是我枝叶的一部分,哦,你灵力低微也许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,我解释一下。它意味着,相隔万里我也可以立刻取你性命,并且不会有人发现。”
“所以我们来谈个交易吧?三个要求。”她拍拍女子脸颊,晃了晃三根手指。
“第一件,如果有一日我再次离开,我要你尽全力为我遮掩痕迹,这你应该也挺愿做的对吧?”
“第二件,不论主动被动,知不知情,任何原因,明若珩都不可以再为你伤自己一分。”
“第三件,想个法子把秦朝歌调回仙都。别假装你不认识秦朝歌哦,我身边的朋友你不都去抢过么?”
“跟千合草一样,你体内的藤蛊也不是毒,所以可解,可循,求救只会让你死得更快。我会远远看着你,哪一日我满意了,就大发慈悲给你解开。做不到,就是个死,听懂了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