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着说着,多德竟然愧疚起来了,眼圈红红的不敢看雀秋。
他低着头,声音闷闷的:“对不起,多草街实在是太贫穷了,我们即便倾其所有,能够给你的东西也不值一提。你这样娇贵,不应该生长在这样贫瘠的戈壁。”
虽然在此之前,多德从来没有接触过Omega,但他从小就被教导,要无条件的保护和迁就Omega,也知道珍贵稀少的Omega们都是要被好好娇养起来的。
尤其是像雀秋这样比起其他Omega来说,还要更加脆弱、更加精致的Omega,更是要被千娇万宠的对待。
然而,娇贵的Omega本人完全不知道多德为什么会突然这么说。
雀秋对眼前Beta突如其来的道歉毫无心理准备,他先是被说得怔住了一瞬,反应过来后,再一次深刻的意识到了这个世界和自己原来那个世界的不同。
雀秋总觉得有些不对,可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让多德明白自己的意思。
他敛着眉,长而浓密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一抹阴影,安静的思考着。
片刻,雀秋抬起眼,金色的瞳孔里水光艳艳,如同被夕阳铺满磷光的湖。他看向多德,问他:“你知道金丝雀吗?”
多德猝不及防的撞进这样一双眼睛里,整个人都愣神了片刻,好半天才意识到对方还在等着自己回答问题。
他摇摇头,诚实地说:“不知道。”
以多德那贫瘠的植物常识和多草街恶劣的生存环境,他大概只认得出仙人掌或者石头果这种稍微不那么珍稀的植物品种。
至于金丝雀?
那是什么?
金色的小鸟吗?
正当多德疑惑之际,Omega好听的声音缓缓响起,接下来将要说出的话令这个从未离开过多草街、出生便活在帝国最底层的Beta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、以后也不会再有的震撼,更加令他牢牢地记住了一辈子,刻进骨血里,即便再过一百年、一千年,也永远不会忘怀。
就算他不再记得了,戈壁的风也会代替他记得。
“金丝雀是玫瑰,金色的玫瑰。”
“玫瑰?什么是玫瑰?帝国没有玫瑰。”
“玫瑰和戈壁的仙人掌一样,都是植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