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沓捆好的是一万,三十万一层,一共四层半,共计一百四十一万;还有散碎捆成卷的一卷一万,一共二十几卷,总共一百六十九万美金。折合华夏币将近一千零八十万。
买了车子后,还有一千多万。
而那个被他继续留在秘密补给地的整包美金,像是一块硕大的金砖安静地躺在那里,整个真空包一包,是两百四十万。
也就是说,省城的秘密补给地,他还留了一千五百多万华夏币。
之所以拿了半包没拿整包的,是因为秦歌他……嫌沉,占地方。
他喜欢轻装上路,自己的手提箱还要装一些其他的东西,对他来说,钱是自己最唾手可得的东西,他对钱的兴趣不大。
而一些关键的设备,比钱重要的多得多。比如,一台高端的加密笔记本电脑。
此时的秦歌开着新车来到一处空地,在后排打开笔记本,进入了监控系统,开始搜索龙哥他们车牌号的行驶轨迹。
这是秦歌的能力,多年来训练出来的能力。
他拥有图像式的记忆能力,通常拥有这样能力的人,可以去参加最强大脑。
所以,临走的时候记住龙哥的车子型号和牌照,对他来说根本不是什么有难度的操作。
找到了地址,将车子开到距离地点几个街区的位置停好,徒步来到了目的地。
……
观察地形,设计好进攻和撤退路线。
戴好皮手套和墨镜,秦歌要收拾小混混了。
悄悄摸到这个楼层的某处,掏出那把特工匕首握在手里。
敲门,门开的瞬间,噗!
一把匕首直接刺出,另一只手直接捂住了他的嘴巴,那人叫都没叫出一声,
身体就开始瘫软。
秦歌手快,扶住他,进屋关门,放好他,继续往里走。
里面其余两个人和龙哥在打牌,十分兴奋的样子。
“谁呀?”龙哥一边捻着牌,一边头也不抬地问。
“我。”
秦歌走进里面,这里光线昏暗,到处弥漫着浓重的烟味和劣质威士忌的味道。
龙哥看到秦歌愣了一下,一个西装笔挺的大帅哥带着墨镜,什么意思?
“你谁啊?强子呢?”
秦歌看着龙哥,走到那个被挑断脚筋的家伙背后,搂住他的下巴,匕首轻轻地划过。秦歌的动作很轻、很温和,温和得像是在给蛋糕抹奶油一样。
那个人直接翻身栽倒,躺在地上不动了。
“睡着了。”秦歌这才回答龙哥。
龙哥当即就懵了,还没等反应过来,秦歌猛地甩手,匕首飞出,龙哥的最后一个手下仰躺在椅子上,不动了。
三个手下都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就被搞定,龙哥当即就感觉脑子嗡地一下子炸开了。
他动都不敢动,手里还捏着牌:“大大大、大哥,咱咱咱、咱们没仇啊!”
秦歌摘掉眼镜:“我昨天的晚饭被你搅黄了,你应该记得的。”
龙哥睁大了眼睛,眼前的这个人,和昨天的那个刚出院的少年……是一个人!?
“哥,我……我错了,我真的错了,我绝对错了,给我一次机会,求求你,给我个机会,我就是给老大收账的,很多事我都是没办法的…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