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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小肖的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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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有没加过她好友?”

“加了的,也没联系过。”

“她的空间,你去看过没?”

“没有,屏蔽状态。”

最后她问我,“你没跟她说过什么话吧,我是说,一些不好听的话,你不知道,这妹妹自尊心一向很强。”

“天呢!我怎么可能说——我都恨不得说很多好话,叫她留下来帮我的忙,我连工资都给加了。”

那时,我以为她有办法了,或至少知道了一点什么端倪,因为她思索似地点点头,表现出胸有成竹的样子来。

但接下来她跟我讲起了小肖的一点事,因此我确信她也一无所知,但我知道了她跟小肖的关系非比寻常,即是说,非比一般老板与员工的寻常关系,大概可以称之为姊妹关系。

是这样的,小肖她学生时代读书并不多,那个时候她家境不好,上初中不多久就辍学了,当然也与重男轻女有关,多少有关,但主要原因还在于她是抱养的,并非亲生。

吴青春说,这是她曾在她的QQ空间里了解到的,有一篇《假如你被这个世界欺骗了》的文章,那是关于她成长经历的,她很确定那是她亲自所写,大概是在几年以前罢,那时候她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。吴青春说那篇文章主要控诉了,她的养父母曾对她的种种不好云云,文笔虽很稚拙,且还略带小孩跟大人赌气一样的调调,却在字里行间流露着万般无奈的情感。她猜大概是在她受过什么伤之后写的,要不就是小姑娘内心深处的一点小秘密,藏不住,最终以文章的形式浮现出来。

也大概正因此故,后来吴青春对她像姊妹一样好。

对小肖而言,那时候除了干快递,也几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了。吴青春说那时她应聘过很多文职工作,最终因她没文化、学历低,还不懂电脑而惨遭拒绝。绝望之际,她在一个广告栏上打通了吴青春的电话,可以说是误打误撞的,那时候已逼近一年一度的‘双十一’,吴青春正巧缺人手,她把广告纸贴的到处都是,几乎把永和街所有人流量大的墙壁和电线杆贴满了。

大概在经历过一系列打击之后,她越发懂得了感恩,并始终不忘当初是吴青春收留的她。而那时,吴青春也并不了解她,因用人之际,所以几乎无什要求,只要员工有鼻子有眼睛,耳朵能听,手脚能动即可。后来在电脑方面,都是吴青春手把手教会的。

“总之,你也没有小肖的消息吗?”我最后问她。

她默然地点点头。于是我也不再说话,把她给我的苹果在手里倒腾起来。

“可能是其他什么原因吧?”她考虑了一会说。

“我想也是。”

“她目前好像也没什么工作可干,即使有,她也没跟我讲过呀!毕竟她干了一年多了。”

“也许现在不一样了,”我说,“她学会了很多,而人总会变的,小肖她毕竟做了那么久,知道快递太辛苦,也不是长久之计,想趁这段时间找新的工作也未必不可能。而像她那么大年纪的,想找个轻松点的应该不难,只是没有找对罢。”

吴青春听罢又沉默起来。于是我把话题转到吴国身上去,“吴哥没来帮忙吗?”

“他胃不舒服,今天又去医院了。”

“噢。”

“不过你放心,我帮你联系她,也许她有什么事忙了。”

“但愿如此。”

于是,我便又对小肖有了新的期待,而且我相信,吴青春一定有办法联系到她,并以她的方式说服她。

接下来,在等吴青春好消息的那两天,过得很不如意。几乎每天都要处理五六个虚假投诉的,同时,因此提心吊胆一整天;也会——至少会跟三两个麻烦客户大吵大闹一两次才心甘,总是在记事本上登记着异常件,总是在兵荒马乱中寻找掉件,总是在绞尽脑汁地思考着、琢磨着最优损失的解决方案,总是在表演、在揣摩客户的恻隐之心,总是在赔,赔了罚,罚了又赔。

母亲总在抱怨早班件回来的晚,因为校园内的其他几家快递,都几乎八点一过就回来了;小强也抱怨,他嫌店子太小了,若能再大一点点,进得来一个货架就好了;表哥则总在抱怨人手不够,货又多,应当再请一两个人,在店子里发发短信,或帮忙找找货也行

于是,鉴于表哥在店子里既要理货,又要发短信,还要收寄包裹,必要时也参与处理异常件,跟客户解释道歉等等。尽管他的速度水平长进很快,仍在某些方面做的差强人意。但我还是决定让他放松放松。一开始,我还真想不到有什么地方可以使他得以放松,体现我的人文关怀,因为他所做的几乎所有事都是无以替代的,除非小肖正常来上班。

无论如何,我还是想到了替他去公司拉货,尽管我对起早拉货这件事曾万般抵触,即是说,在跟吴国拉货一段时间以后,我打死、或宁愿不做快递,都不想再去拉货,简直犯心理恐惧症。

至于小强,从一开始,我只跟他讲过每天跟表哥去拉货,每个月具体歇几天则概未提及。当然,小强一开始也跟我主动请缨,他要干所有苦力的活儿,只要表哥不肯干的,他就干。他承认他自身行动不便,也甘愿每天去公司拉货,甘愿独自一人派送永和街所有的货;无论工作时间长短,无论过程中有多辛苦。

于是,到了现在手紧缺的光景,我便不好再说什么了。尤其对休假的事,则更是绝口不提,而对于工资的相当敏感的问题,我当然也从未跟他讲明过,表哥也是,只在他们初来学校的那天晚上,我当着表哥的面儿,给他们每人预支了两百元,名义上,算作初来乍到时的生活补贴之用,实则是工资,那最终也是要从中扣除的。

接手第一个月究竟是赚是亏,谁都说不上来,再说,倘若提早跟他们谈定工钱的话,一旦数少了,他们心里一定不痛快,数多了,又对我不利。谁都知道,只要开口定了工资,那么往后收入减少时就不好再降了。因此,在他们还无人问及时,我想我最好的办法是尽量沉默,直到最后一刻。

老实说,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滚打爬,我发现小强进步的很快,几乎超出我当初对他的期待。他逐渐熟悉了每个派件区域,派件效率也明显提高了,从一开始的早出晚归,现在他几乎早出,下午最迟六七点就能回来,偶尔也有时五六点就回来了。回来后,他还在店子里帮忙打打杂、应应急,勤勤恳恳,从不贪玩手机。即便他口齿不清,但仍然尽力在做,这些事在那时候,我想大家也都有目共睹的。

那时候的时间过得可真快,转眼就到了深秋。太阳一连热辣辣的晒了好几天,热的你仍旧好像在度炎夏,那几天也几乎是晴空万里,纤云也无;而那以后,一瞬间就转入到了凉秋,径自开启了成都往年的沉闷模式。

我记得成都好长一段时间都雾气蒙蒙的,尤其到了那个时候,你真不得不给它冠以‘雾都’的美称。吴青春说是因周边的工厂所致,有一年严重的时候,早晨的雾气达到了纯黄色的程度,好像哪里的氯气罐泄漏了一样。而往年基本都是淡灰色的,仿佛天空往大地上吐了一口烟雾,不很严重的时候则是白色的,像水蒸气。

星期天早上我初次换表哥去拉的货。我记得那天被公司罚了两百元,因为我迟到一次是按两人份算的,也仅仅只是晚了两分钟而已。当然,迟到的原因并非未调好闹钟,也并非早晨那浓烈的迷雾所致,只是实在起不来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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